本报讯 (通讯员周海波)12月8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平息了一场因拖欠工钱而引发的纠纷案,9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2009年3至7月,原告姚某、黄某、张某、陈某等9位农民工在被告李某承建的工地上做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李某向陈某等9位民工出具了3万元的工钱欠条,并承诺会尽快兑现。此后,陈某等人手持欠条多次找李某讨要工钱,包工头李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11月16日,多次讨薪未果的9位农民工一纸诉状将包工头李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当即打电话将包工头李某召到法庭,向李某宣传了劳动法、合同法等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当着办案法官的面向9位民工赔礼道歉,并将拖欠工钱交到他们手中。
原载【恩施日报】2009年12月16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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