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纪实
记者 程华选 通讯员 张艳 魏梅生
“小娃儿终于可以上户入学了。”12月6日,从咸丰县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儿童收养登记证时,该县甲马池镇新场村村民罗永祥十分感动,“如果不是你们帮我办理,我还真的不晓得怎么办呢。”这是咸丰县实行行政审批“一体化管理”以来办理审批事项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推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咸丰县坚持“责任、义务和服务”理念,利用有形的办公场所和无形的软件网络,通过行政审批“一体化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创机制源头防腐
2003年至2008年,咸丰县一直实行部门进驻审批中心统一办公的模式。由于进驻中心窗口办公的工作人员来自各部门,人事归原单位管理,而日常工作要由中心负责人管理,存在着“管人的不能管事,管事的不能直接管人”和“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打造廉洁高效审批服务,2008年底咸丰县决定实施 “一体化管理”,退回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组建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招考工作人员,设立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解、协调督办、办结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自此,该县行政审批由“一站式办公”改为“一体化管理”。
网上审批堵漏洞
为解决履职监管问题,咸丰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行政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审批,服务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一件事项必须通过网上三道审批环节。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办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上传提交审批实施机关。审批实施机关在内网上审查材料,并到现场踏勘后,在网上签署审核审批意见,提交给综合窗口,同步送达相关证照及批复文书。申报人到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证照及批复文书,审批事项办结。
为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该县在大幅压缩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实行承诺超时机制,超时未办结的事项系统自动发出警告。承诺日期细化到每个环节,到承诺日期但还未办结的,发出预警;超过承诺日期1个工作日未办结的,发出黄牌警告;超过承诺日期3个工作日还未办结的,发出红牌警告。
健全制度提水平
在具体行政审批工作过程中,该县通过推行联络员工作制、重大事项代办制、八项便民工作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亲商为民的服务型、效能型、阳光型政府的崭新形象。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内部流转,均由联络员协调代办完成,从根本上免除了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的奔波之苦。
对重点项目的审批开辟 “绿色通道”,由管理办公室实行专班运作,优先办理,急事急办,并跟踪服务。2008年9月,台湾客商到该县小村乡投资项目,从意向投资到项目落户,仅用了4天时间。
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9项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一系列制度的创新,全面清除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梗阻,促进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全程服务的转变,形成了行政审批工作“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良好局面。
优化流程提速提效
近年来,该县着力改变行政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的状况,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组织工作专班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严格规范。清理后,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部门由原来的45个减少为32个,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23项减少为2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原来的192项减少为180项。按照手续简化、程序优化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49项,修改程序32项,缩短办理时间197项,办理时间平均缩短3天。
与此同时,该县结合本地特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并对每类事项的办结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11月底,该县累计受理各种审批事项56384件,提前办结率为99%,比承诺时限平均提速35%。
原载2009年12月25日《恩施日报》三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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