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咸丰县国土局依法拆除一违法建筑

文章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  本文责编:刘其慧  发布时间:2009-12-8  点击:  评论:


 

  近日,由咸丰县法制办、咸丰国土局组织,县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长、黄金洞乡政府联合组成的土地执法专班,对黄金洞乡村民蒲某超面积建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2001年,黄金洞大沙坝村民蒲某与他人合伙在兴隆坳村修建茶厂,并取得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用地手续。蒲某在修建过程中,未经申请批准擅自超面积建房45平方米。经群众举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对超面积部分决定依法予以拆除,并责成蒲某恢复土地原貌。
 

(严志超唐伏勇)
 

评论表单加载中...

咸丰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咸丰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咸丰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咸丰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咸丰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咸丰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咸丰新闻网联系。

点击排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