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孙东进、通讯员杨柳)10月9日,我县召开城镇居民参加2011年医疗保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解决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困的重要举措。我县城镇居民在2010年度参保人数为19198人,参保率达到95。01%,位居全州县市前列,2011年参保人数可望突破2万人,参保率达到96%以上。
据了解,我县将辖区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学阶段学生、年龄在18周岁一下的非在校学生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及长期进城务工农民的非从业随住家属全部纳入2011年的参保对象,实行与2010年的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参保地点、待遇享受时间、参保程序及门诊个人帐户配置标准不变。规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必须在2010年12月20日前到乡镇劳保中心或社区劳保站办理参保手续。
目前,我县已决定将201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调整到4万元;首次把女性居民生育费用纳入报销,平产定补300元,住院分娩剖宫产有医学指征的纳入疾病补偿,并将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5%,二级医疗机构由50%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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