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朱章耀)截止到11月22日下午3时,随着小村乡政府机关党支部推选县十二届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的完成,该乡补选县第十二届党代表工作第二阶段的工作结束。
据小村乡组织委员廖建成介绍,本次选举小村乡党委严格按照鄂咸县文【2010】19号文件精神,实行结构选票制。为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补选工作任务,结合全乡实际制定了《中共小村乡委员会关于小村乡选举单位补选县党代表工作实施方案》(小乡发【2010】9号)。22日上午十点至十四时,小村乡22个基层党支部同时举行了县党代表补选工作,并由各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的党支部指导推选工作,要求各村支部于当天十五时以前上交到乡党委进行统计汇总。统计结束后乡党委将选举结果上报县委,县委对推选出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后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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