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陈军 钱林)12月2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验收组到县检察院检查验收办案工作区。检查组深入办案工作区,通过“查、看、听、测”等形式,仔细检查办案工作区软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后,工作组的人员对该院办案工作区的建设和管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致认为达到了验收的标准。
据悉,该院侦查技术楼于今年9月底交付使用,但由于办案工作区的部分设备没有安装到位,对办案造成了一定的不便,针对此情况,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派员到恩施市院等单位学习考察,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讯问室的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和省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警备工作区建设的意见》为依据,建成了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的办案工作区,工作区设置了讯(询)问室、会谈室、医务室、法警值班室、侦查指挥室、接待室、技术监控室、办案人员休息室等。
该院还加强了办案工作区的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统一管理。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办案工作实际,本着确保安全、方便办案的原则,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警务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检查,明确责任。明确了办案工作区由法警队负责管理,办案单位使用办案工作区,应事先提出申请,报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凭申请表到法警队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申请内容使用讯(询)问室及录音录像设备。
此外,检查组一行还对该院今年来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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