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吴荟、钱林)12月29日上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詹晓红带领监所、技术部门的同志,来到县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检查指导工作。
詹晓红一行重点对看守所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详细询问了监控的操作流程与监控范围以及监控录像的保存方法和时间,看是否存在监控死角。在检查讯问室时,检察组一行还仔细了解了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询问了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劳人员情况等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看是否存在有病人员未得到及时治疗的情况。最后,检查组一行来到该院驻所检察室,查看了办公环境以及与看守所监控网的联通状况,看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詹晓红强调指出,驻所干警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四个方面地推动监所检察工作:一要副检察长每月至少到看守所进行一次常规检查,驻所人员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和监所检察“四个办法”,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责,提高监管改造质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二要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要求驻所检察室负责人要加强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交流,双方要经常就看守所的管理问题交心通气,齐心协力实现驻所工作的健康全面发展;三要对在押人员进行定期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提高其思想认识,切实帮助服刑人员进行改造,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四要对在押人员伙食卫生情况的监督,落实食品健康安全及基本医疗保障,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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