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凶杀案告破嫌疑人彭志军自杀身亡

文章来源:中国硒都网  作者:  本文责编:admin  发布时间:2010-3-9  点击:  评论:

  本网讯(通讯员 冯玺 谭浩)恩施市红土乡“3.4”故意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彭志军在其家中自杀身亡。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四名死者的善后处理事宜正在妥善处理中。


  3月5日12时25分,该市公安局石窑派出所接到红土乡大河沟村电话报案称:今天早上有村民发现大河沟村三岔坪组村民杜某某家里有3人死在屋内,还有1人死在离杜某某家约300米远处的涵洞旁,原因不明。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将案情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接到报告后,省州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恩施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李云开,恩施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张孝赤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侦破此案。恩施州公安局主管刑侦副局长王志华亲自带领州市公安民警共三十余人迅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红土乡党委、政府迅速组织三十余名政府工作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到达现场以后,州公安局副局长王志华根据现场情况及案情,将40余名民警分成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四个组有条不紊地展开工作。经过工作专班民警认真细致调查走访、勘查检验以后,确定死者共有4名,分别是:郝某某(男,56岁)、郑某某(男,46岁)、杜某某(女,41岁)、彭志军(男、32岁),四名死者均系恩施市红土乡大河沟村三岔坪组村民。其中,彭志军与杜某某系叔嫂关系。2009年2月,彭志军的哥哥因与妻子杜某某产生感情纠纷后上吊自杀。此后,在父母的撮合下,彭志军来到哥哥家里与嫂子杜子林“圆房”,之后就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履行正式结婚手续。二人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时间,两人在感情方面相处并不融洽,时有矛盾发生。2010年正月,两人多次因子女抚养及感情方面的问题产生矛盾。2010年3月4日上午,杜某某乘彭志军外出帮忙之机,将彭志军的衣物全部送至其母亲家里,当日晚7时许,彭志军回家以后,看见此情况再次与杜某某发生冲突,彭志军便用绳子将杜某某捆住以后,用毛巾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死亡。


  当晚11时许,彭志军打电话以帮忙调解家庭纠纷为由,将其怀疑与杜子林有染的同组村民郑某某骗至家中,趁其不备,将其打倒在地,然后将其勒死。紧接着,彭志军又以同样的手法将其怀疑与杜子林有染的同组村民郝某某骗往家中,而后,彭志军在郝某某到其家中的必经之路上碰到郝某某后,先将其打倒在地,然后用绳子将其勒死。作案后,彭志军返回杜某某家中,闩好所有的门栓后,在家中二楼上吊自杀身亡。


  目前,经过公安机关和红土乡党委政府的耐心细致工作,死者家属情绪已经稳定。四名死者的善后处理事宜正在妥善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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