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安芳 向大吨
“心结打开了,心里舒畅多了。”经过咸丰县甲马池司法工作人员5个小时的耐心开导,刘老汉终于眉开眼笑了。
3月3日,一位老人来到甲马池司法所,诉说自己的遭遇。上世纪90年代,刘老汉用1200元买了一栋木房子,当年,因与他人发生口角,房子被破坏。当时经政府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2008年,该木房被确定为危房,无法再居住。刘老汉认为是对方当时没有完全履行协议造成的,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在与刘老汉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刘老汉已另有居所,家庭条件较好,其心结在于不满意当时对方的赔偿,致使其两年多来郁郁寡欢。于是,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工作人员一方面告知,由于当时很多法律、政策不完善,使其合法权益没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心理不平衡属正常现象。但由于没有及时维护权益,致使现在开展工作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则积极劝导刘老汉不要钻牛角尖,要心胸开阔,懂得享受眼前的幸福。
听了工作人员的劝说,刘老汉舒心地离开了司法所。
原载【恩施日报】2010-03-08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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