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咸丰县农业局  作者:  本文责编:admin  发布时间:2010-4-30  点击:  评论:


  为促进农民科学利用良种,促进农业增收,根据省委1号文件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发[2010]14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2010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玉米、油菜(2009年秋种植)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今年对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好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和农民自愿的原则。推介省级农业部门确定的主导品种,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全县所有种植水稻、玉米、油菜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标准:水稻(中稻)15元/亩,玉米、油菜10元/亩。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种植面积不能超过二轮延包中水田和旱地面积。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不得大于水田承包面积,玉米种植面积不得大于旱地承包面积。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上报县农业局。


  (二)补贴方式: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民。


  (三)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到户补贴清册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存,并同时上报县农业局。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面积核实(4月23日至5月3日)


  各乡镇(区)以村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种植水稻、玉米、油菜良种的农户(含农场职工)填写分户种植明细表,并由农户签字确认。表样按财政要求设计。


  2、核实公示(5月3日至5月9日)


  各村委会、财经所负责对农户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汇总上报(5月10日)


  各村委会将公示后的数据统一汇总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泽友           电话:15971732888


  邮箱:347882880@QQ.com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技术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农业、财政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监督电话:县农业局0718-6891802,县财政局0718-6891144


  (四)强化监督检查。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认真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情况,确保农民实惠不减少。

 

咸丰县农业局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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