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冯炎林)5月9日,涉嫌诈骗的利川人罗某与刘某二人分别被咸丰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5月9日9时许,违法嫌疑人罗某与刘某从利川乘车来到咸丰,两人合谋在咸丰县城以没有整钱送人情为由,以看起比较老实的中老年人为目标,两人先后以用零钱换整钱,然后借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假币调换对方的真钱的方式骗走受害人谭某现金六百元和陆某现金一百元。高乐山所值班民警在接到110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受害人的指认下,将违法嫌疑人控制并带回所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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