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09年度第二次石油价格补贴(农村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公交客运)拟发放情况公示
为确保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资金尽快落实到位,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咸丰县2009年度第二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的相关规定,经过各客运公司申报,县运管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严格审核,现将具体拟发放情况公示如下.对此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咸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运输管理股提出,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反映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个人反映情况的,必须由其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情况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行政公章,否则视为意见无效。公示期结束,无其他异常情况,我们将按以下标准予以发放(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0718-6823002),请广大市民监督。
咸丰县财政局、咸丰县交通局、咸丰县运管所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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