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平毅 石才强) 家住咸丰县尖山乡大水坪村的原告王某怀疑在学校教书的丈夫覃某有外遇,吵闹要离婚,夫妻双方上法庭,后经咸丰县人民法院尖山法庭调解,双方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自由恋爱结婚,被告覃某在学校教书,原告王某也在该校搞后勤工作,双方恩爱有加,并生育两女。2009年原告怀疑丈夫有外遇,为此双方经常发生吵闹,使得被告在校声名狼藉。无奈之下,双方吵着要上法庭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分析了双方的心里,认为双方还没到离婚的条件,原告也是怀疑被告,没有真凭实据,作为夫妻,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还要相互包容,在法庭的调解说服教育下,原、被告双方也抛弃陈见,袒露心扉,化解了心结,最后原、被告双方各自承认错误,表示一定好好过日子,把家庭经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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