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厚远 官昌明)日前,咸丰县工商局再次对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该局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情况正有序进行。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主体,进一步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深入扎实开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咸丰县工商局从5月份起,在全县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县1000人以上的162个行政村实现“七有”:即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农产品经纪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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