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费比例从原10%调整为12%,个人缴费比例从原5%调整为8%
调整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
今后,退休后的农民工也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养老金待遇。3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消息,为了更好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我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正式并入城镇职工保险,缴费比例随之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从原10%调整为12%,个人缴费比例从原5%调整为8%。本月起,全市经办机构启动业务工作。调整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
原缴费额全转。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其个人缴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额划入城镇职工保险统筹基金。其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城镇职工保险的缴费年限。
缴费比例提高。从今年1月1日起,农民工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从原10%调整为12%,单位缴费全额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从原5%调整为8%,个人缴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属于农民工本人所有。
退休金增加基本养老金内容。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后,将原农民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调整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的退休待遇。
自由人可选择两种参保模式。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农民工,如发生跨区县、跨省就业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自由转移。更为重要的是,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实现灵活就业的,本人可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接续城镇职工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身份要核查。相关负责人强调,参保单位应对其招用的农民工身份进行核实,并如实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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