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黄东卫)今年以来,咸丰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 “四到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五项制度,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土地整理中心、耕保股、规划股等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二是资金管理到位。认真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专人、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设置了项目资金专账,指定了专人管理,确保了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三是档案管理到位。制定了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办法,明确了档案资料查阅、借阅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申报、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环节上,安排专人归档相关资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性。四是统筹规划到位。在实施各级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及特色板块基地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而且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该局大力实施丁寨乡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工作量的70%,力争年底完工并通过验收;进行了高乐山镇新农村试点乡镇低丘岗地项目的选点、测量、可研、立项工作,该项目建设规模1万亩,投资2000万元;完成了6个地方投资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的选点及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实施后可净增耕地1200亩。这些项目的实施,对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将为该县重点工程提供用地指标。
原载:恩施日报2010年8月17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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