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冷国辉)9月15日下午,县工商局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咸丰县广告经营户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会”,全县21家广告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县语委办负责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县工商局分管领导就认真做好广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广告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四个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养的客观需要,是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民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二是加强学习,明确标准。要求广告经营户要自觉学习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牢牢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拼音的标准。三是严格把关,积极整改。各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设计制作过程中,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绝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及乱用谐音。四是强化监督,违法追究。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对已经发布的广告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及拼音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做出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公开更正、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这次培训会,是为了迎接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促进全县广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而召开的。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广告设计、制作中,保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绝不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及乱用谐音,发挥广告人的聪明才智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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