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山司法所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咸丰新闻网  作者:马宁  本文责编:袁凌  发布时间:2010-9-7  点击:  评论:

  本网讯(通讯员 马宁)近日,高乐山司法所联合高乐山国土所、大坝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相邻边界、通道纠纷,这是该所为咸丰县一中体育场扩建项目作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的具体实例。


  今年以来,县污水处理厂、杨泗坝至楚蜀大道绿化工程、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县城绕城北线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工作相继动工。随着重点建设工程的增多,在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征地拆迁纠纷和施工建设纠纷明显增多。高乐山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矛盾、化解纠纷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8月25日,高乐山司法所联合高乐山国土所、大坝村委会等部门在咸丰县一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边界、通道纠纷,大坝村14组村民邓某、田某在司法所、国土所和村委会的见证下,在由高乐山司法所拟定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至此,这桩耗时3年之久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


  事情还得从2007年说起,当事人田某因房屋老旧,不适居住,需翻建房屋100㎡。其中,翻修面积50㎡,扩建面积50㎡。翻建房屋时因与邓某在相邻边界、通道等问题上产生矛盾,邓某一直阻碍田某正常施工建房。期间,经村、镇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田某的房屋在此期间也一直未修建,耽误达3年之久。由于该纠纷案件涉及咸丰县重点工程—咸丰县一中体育场扩建项目,该纠纷是否能够快速调处好将直接影响到县一中体育场扩建工程进度。高乐山司法所在收到村委会案情上报以后,立即联合国土所等部门介入该纠纷案件的调查处理。司法所和国土所工作人员随即赶赴大坝村14组,现场勘查通道实际情况,查阅相关历史材料证明,确认该通道为:田某房屋西南角空地道路堡坎处以田某现有房屋东北头,墙平面向西南延长线为准至邓某土坎。司法所和国土所工作人员随即分别组织双方当事人说服疏通做工作,阐明事实、宣讲法规、分析利弊,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接受司法所提出的调解协议:一、邓某与田某相邻居住的通道以现双方房屋墙壁外沿为准,内空1.5米;二、邓某一边的道路墙边线以田某一边的路边墙线为界,整个通道内空保证1.5米,至邓某堡坎处止;三、为防止洪水、污水侵害邓某与田某的房屋,影响邓某与田某的生活,在该通道中建暗沟一条进行疏通,费用由咸丰一中扩建指挥部承担。


  今年以来,高乐山司法所充分发挥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资源,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多方位、多环节、多角度的广泛参与,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成为一个完整的调解链条,各类民转刑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大幅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行政信访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大幅提高,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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