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孙东进 通讯员姜力)10月18日,咸丰县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正式签订协议开始建设。这是该县加强建筑领域规范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的重大举措。
长期以来,咸丰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各自为政,不仅建设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各工程建设混凝土搅拌场更是一个污染源,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为改善这种状况,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市容市貌,降低能耗,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咸丰县住建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并与重庆弘扬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特许经营协议。据悉,此次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项目投资3000万元,建成后日平均生产能力为700立方米。
原载【恩施日报】2011年10月2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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