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徐定斌 通讯员冷华东)9月21日,记者从咸丰县文体局获悉,尖山乡民族中学部分早期建筑成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学校建筑物纳入文物保护在全州尚属首次。
尖山乡民族中学是1954年在清朝和民国时期地主庄园遗址上兴建的。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因修建现代教学楼需要,学校将原来地主家遗留的一正两厢房及断垣残壁拆除,用这些木料和石凳建起了百米长廊,既给师生遮风挡雨,又美化了校园。而原来地主家的“海坝”依旧保存完好,石凳上的各种镂空图案清晰可见,栩栩如生。百米长廊、“海坝”和5栋老式建筑被列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
原载【恩施日报】2011年10月8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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