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定12月10日前选出州七届人大代表
恩施日报讯(记者 孙涛 实习生 席洋 通讯员 张莉)11月9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州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亚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太俊、罗贤美、马春菊、杨兵、于德海,秘书长田树轩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州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州七届人大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州辖各县(市)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恩施驻军均应在2011年12月10日前选出恩施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听取了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州城重点项目策划情况汇报。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张忠凯,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州政府有关部门、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1年11月9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单艳平同志为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谭志国同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前进同志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向宏贵同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魏长甲同志为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魏长甲同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批准:
刘全生同志辞去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房晓军同志辞去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仕华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志鸿同志辞去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向朝敏同志辞去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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