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通讯员杨显鹏)11月1日,咸丰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与公安民警一道,查获假冒卷烟700条,案值3.5万元。
10月31日上午,咸丰县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有人贩运假冒卷烟。随后,执法人员与民警一道布控蹲守。次日,从恩施发往咸丰的一辆物流托运车抵达某仓库,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的物品进行检查,从7个印有“多媒体有源音箱”字样的纸箱中查获红金龙(软九州)641条,黄鹤楼、中华、云烟、苏烟、芙蓉王、白沙、利群、玉溪等品牌卷烟59条,共16个品类。经专卖执法人员初步鉴定,所查获的卷烟系假冒卷烟。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载【恩施日报】2011年11月4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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