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补充规定》精神

文章来源:咸丰新闻网  作者:刘敏 杨耀武  本文责编:admin  发布时间:2011-1-29  点击:  评论:

  
  本网讯(通讯员刘敏 杨耀武)自1月19日召开贯彻落实《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补充规定》工作会议后,县狠刹"四风"督查组对各单位传达会议精神进行了检查督办,反响良好。


  据了解,按照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局成的要求,全县所有单位对《补充规定》都进行了传达贯彻,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部分单位还结合实际,拟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管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丁寨乡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定了五条硬措施,即违规者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与40%的津补贴挂钩;乡镇党委书记和乡纪委书记与乡直单位签订责任状,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对《补充规定》复印,做到人手一册。县人民法院、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畜牧局等单位召开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传达,对《补充规定》进行复印,做到人手一册,并与下属的各站所签订了责任状。县人社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组成的三人审核把关小组,制定并与各局属事业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县教育局原文转发了《补充规定》,召开了县一中、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民族中学、县实验小学等四所重点学校副校长以上人员的会议进行了传达,在《补充规定》下发后,有1名副校长、3名教职工主动取消了整"乔迁酒"。县卫生局召开全系统职工大会传达贯彻《补充规定》,并与各二级单位以及乡镇卫生院签订了责任状,有2名职工主动取消了整"乔迁酒"。


  该县还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抽查、巡查、暗访,宣传积极典型,曝光顶风违纪典型,将狠刹整酒风工作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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