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张龙彪 皮力)2010年,咸丰县地税局对41户纳税企业开展税务约谈,其中22户被约谈企业自查自纠申报税款434万元和滞纳金7万元,实行了人性化执法,充分尊重和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双方的沟通和理解,融洽了税收征纳关系,实现“双赢”。
开展税务税务约谈,一是使税企双方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就涉税问题进行交流,让纳税人能有解释、举证说明的机会,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尊重,拉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距离,缓和查纳双方的矛盾;二是有利于减轻税收征收成本和稽查工作任务,便于稽查部门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检查查办大案要案;三是对约谈举证不能说明问题,有偷逃税嫌疑的,做到目标准确,针对性强,理好地发挥稽查“重点打击”作用;四是使企业避免非主观故意性导致涉税违法而受处罚的风险,引导企业建立涉税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税务风险自控能力,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约谈”增强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意识,给纳税人提供了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问题的机会,减少了非主观性违法造成的损失,也促进了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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