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艺馨、陆冬凤)2月22日,咸丰县尖山民族中心小学一名教师与学校负责人签订了“刹四风”责任书。
春季学期开学初,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组织传达该县《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要求全县教职工提高认识,增强警觉性,正确对待,以常态心理执教,履职到位,落实一岗双责,并将“刹四风”(即带彩娱乐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风、违法违规狩猎风、国家公职人员城镇规划区内滥建私房风)专项行动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表模、干部任用和晋职晋级挂钩。
原载:【恩施日报】2011年2月24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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