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本文责编:admin  发布时间:2011-3-29  点击:  评论:

  

关于印发《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委、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动员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工作,决定在全县开展“百佳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咸丰县首届 “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1年3月28日

 

 

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动员和倡导社会各届关心未成年人工作,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决定开展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开展评选“美德少年”活动,树立少年先进典型,展现当代少年时代风采,号召社会各界加大对少年群体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营造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把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范围

  我县18岁以下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是未成年人的道德模范;

  3、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物,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勤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兴趣广泛,学有所长,在科技发明、体育、艺术等方面得到较好的发展;

  5、在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

  6、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7、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

  2、组织委员会

  主  任  邹玉萍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

  副主任  张沛荣  县文明办主任

  李  锦  团县委书记

  申  艳  县妇联主席

  冉启权  县教育局局长

  蒋道永  县关工委副主任

  张宏甲  县关工委副主任

  成  员  何心泉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学习  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胡一兵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徐  刚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何心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3、评审委员会

  为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成立由组织委员会和各界代表组成的评选审定委员会,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学校推荐的美德少年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从而产生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

  五、评选步骤和办法

  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举荐

  首届“百佳美德少年”从我县在校中小学生中产生,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名额见分配表)。各乡镇中小学校候选人经民主推选后报所在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将正式候选人报组委会办公室。县实小、县民中、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一中等县直学校将正式候选人送县教育局审核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县直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并于4月3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先进事迹600字左右,附电子版)和候选人曾经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两寸免冠照片2张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阶段:确定和公示候选人

  1、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2、由组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120名正式候选人。

  3、将组委会确定的正式候选人,通知到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有异议的候选人,由所在学校进行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

  评审委员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熟悉所有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得票前100名的候选人,授予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荣誉称号。

  第四阶段:宣传表彰

  举行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颁奖大会,宣传报道“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号召全县少年儿童学习先进,弘扬美德。

  六、时间安排

  3月15-31日

  1、确定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2、印发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3、以组委会名义,通过咸丰县电视台和咸丰新闻网站向社会发布评选活动消息。

  4月1-30日

  各乡镇、全县各学校组织评选活动,将所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5月1-10日

  1、整理候选人材料,确定120名正式候选人人选。

  2、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意见。

  3、将正式候选人材料分送评审委员会成员。

  5月11-31日

  1、继续收集对候选人的社会反映和意见。

  2、重点实地考察候选人。

  3、召开评审委员会议评定。

  4、举行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颁奖大会。

  6月1-20日

  开展美德少年系列宣传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

  2、广泛发动。各乡镇、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全社会及广大少年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3、全方位挖掘。各乡镇、学校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原则,广泛听取群众和党政部门的意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推选出各方面最优秀的代表人物。

  4、强化教育。各乡镇、学校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掘、树立、宣传优秀少年典型和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发奋成才。

 

  附:1、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名额分配表

         2、咸丰县首届“百佳美德少年”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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