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文章来源:咸丰新闻网  作者:彭佑双 万娜  本文责编:admin  发布时间:2011-4-6  点击:  评论:

 

  本网讯(县电视台记者彭佑双 通讯员万娜)4月2日,高乐山镇城中社区在县劳动就业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代表镇政府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开展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单位及单位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高乐山镇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工作目标为:实现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考核期限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1日。责任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严格实行重大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会上,县安监局宣教股负责人应邀为与会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镇安办负责人通报了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及考核期限;社区负责人总结了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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