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孙东进 通讯员谭红艳)7月18日,咸丰县财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与人保财险咸丰支公司工作人员一道,为尖山乡三角庄村4户火灾农房户支付了1.5万元理赔款。
三角庄村村民丁友梅、丁先祥、丁兴堂、钟良书同住一个院落,今年7月10日因电线老化而引发火灾,其中3户属于“两属两户”(农村军、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两属两户”住房统一保险,是2008年启动的政府财政支农保险工程,保险费由三级财政分摊,中央、省级财政70%,地方财政30%,农户个人不交费也可获得每户3000元的农房保险赔款。据统计,咸丰县共有2.15万户“两属两户”住房对象向人保财险咸丰支公司投保,并被纳入政策性农房保险范围。
原载【恩施日报】2011年7月26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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