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政局、慈善总(协)会、福彩管理分站:
近年来,州民政局、省福彩中心恩施管理站、州慈善总会先后组织开展了“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阳光圆梦”慈善助学等活动,使一大批贫困大学生圆梦大学,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誉,扩大了福利彩票和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提升了公益形象,夯实了福彩和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今年7至8月份,开展2011年恩施州“福彩公益金慈善助学”活动,以此宣传福彩宗旨,传播慈善理念,帮助困难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恩施州“福彩公益金慈善助学”活动。
二、资助对象及资助费用
资助对象为我州2011年特优特困大学新生,总人数100名,每人资助5000元。具体对象为:2011年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或因灾因病等突发原因导致的特困户中考入一本院校的大学新生。州慈善总会通过州内媒体发出《助学倡议书》,接受社会捐赠,专项用于此次助学活动。助学资金不足部分,在州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恩施州民政局、省福彩中心恩施管理站、恩施州慈善总会、《恩施晚报》编辑部主办。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姚茂易任组长;州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年红,州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启毅,州慈善总会副会长韩启定,《恩施晚报》编辑部常务副总编辑覃佐松任副组长;成员为省福彩中心恩施管理站主任黄晓棠、州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邓明万、计划财务科科长张光纯、州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康锋、《恩施晚报》记者部主任刘学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福彩中心恩施管理站,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由黄晓棠兼任办公室主任,康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发布
1、7月22日(周五)上午9:00,主办单位在州民政局7楼会议室举行2011年恩施州“福彩公益金慈善助学”活动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活动公告,邀请州内主要媒体记者参会并报道。
2、7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恩施州“福彩公益金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全州民政、慈善系统共同做好资助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工作。
3、7月28日前,各县(市)要通过电视台就助学活动进行字幕宣传,并向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彩票投注站、城镇人流集中区域粘贴助学活动公告,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助学活动的知晓率。
(二)资助申报
8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资助申报工作。具体流程为:
1、符合本次资助条件的大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11年恩施州“福彩公益金慈善助学”活动资助申请表》;
2、乡镇(街道)民政办在表格上证明其家庭情况并盖章;
3、县(市)民政局审核盖章,按照分配的名额(可少于而不能多于分配名额),研究初步确定资助对象,报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主办单位根据县(市)报送的申请资料,集体研究批准,并通过媒体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注:申请资助学生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三)名额审核
1、各县(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本地申报活动并把关,务必于8月15日(到达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州慈善总会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2、8月16日前,州主办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登记并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
3、拟资助对象名单8月17日至19日在《恩施晚报》、州民政局网站、恩施慈善网予以公示,并通过8226519慈善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受资助对象。活动期间,《恩施晚报》将开设专版,对助学活动进行专题报道。
(四)助学金发放仪式
1、主题:2011年恩施州“福彩公益金慈善助学”活动助学金发放仪式。
2、时间及地点:
8月22日上午9:30至10:30,恩施市硒都广场。
3、参会人员
活动主办单位领导;捐赠单位和个人代表,受助学生,州及恩施市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媒体记者,恩施城区福彩投注站业主、销售员。
附件:
恩施自治州民政局 恩施自治州慈善总会
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恩施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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