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资金尽快落实到位,按照《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咸丰县2011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实施方案>的请示》,经县地方海事处统一核算,报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严格审核,现将拟发放情况公示如下,若对此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7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咸丰县地方海事处提出,所反映的问题必须公正客观、真实,同时要求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其个人反映的问题,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个人私章,否则视为意见无效。公示时间结束,无其他异常情况,我们将按以下标准予以发放(联系人:秦光祥,联系电话:0718-6821537),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咸丰县交通运输局、咸丰县财政局、咸丰县地方海事处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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