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俊、杨柳)8月26日,记者从全县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县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从9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
据了解,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县辖区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高中、中专、技校、幼儿园学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下非在校未成年人及其他非从业居民;在城镇就读的农村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长期进城务工农民的非从业随住家属。缴费标准为在校学生和其他年龄在18周岁以下非在校未成年人个人缴费40元;其他普通居民个人缴费180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100元;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困难群体未成年人参保个人不交纳费用。缴费时间为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为2011年8月至9月,享受待遇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其他城镇居民为2011年9月至12月20日,享受待遇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出生的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评论表单加载中...
